盈德动态

高铁讲堂——《民法总则》专题讲座发布时间:2017-08-31   浏览:

 

8月23日,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法律讲堂走进济南西客站,我所执行主任任迎春作为主讲人,为西客站的职工们分享了一场关于《民法总则》的法律盛宴。

 

 

《民法总则》是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为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铁路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任迎春律师结合大量具体案例,对《民法总则》的主要条文释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讲座中,针对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式等方面,对《民法总则》的亮点进行了详细阐述,特别对确认胎儿的民事主体地位、“小大人”的年龄从10周岁调整到8周岁等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强调。授课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得到一致好评。

 

 

铁路部门承载着我国最主要的运输任务,知法、懂法、守法对于铁路运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与会人员表示,通过讲座,大家普遍认为,民法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基本法律,给公民提供了“从胎儿到坟墓”的全方位保护。讲座紧扣民法的最新发展变化,与个人生活、工作息息相关,且任迎春律师讲解分析透彻、内容生动,使大家对《民法总则》有了深刻的认识,提高了大家的法制意识和权利保护意识,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自觉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