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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被授予“济南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站”荣誉称号发布时间:2023-03-07   浏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基层妇联干部和广大群众法治素养,为妇女儿童寻求法律服务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通道,35日,山东省暨济南市“法进万家”巾帼志愿服务、“巾帼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启动仪式在长清区举办。

  活动中,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方静介绍了“巾帼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她表示,要把深化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新时代学雷锋做好事的生动体现,积极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服务于妇女儿童和家庭所需所盼,特别是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领域,要充分发挥全省巾帼维权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队的专业特长,护航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和全面发展,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省妇联副主席盛淑慧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妇联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巾帼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组织广大妇联干部自觉学好用好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做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建设的“巾帼领头雁”。

  随后,市妇联主席田迎、市司法局局长孙德龙向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站授牌。本次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站全市共有15家律所、机构入选,我所位列其中。

  此次,我所被授予济南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站称号,是上级部门对盈德所的一份肯定更是一份激励。下一步,盈德所将通过接待妇女儿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解答法律咨询,精准对接受援人的法律需求,深度践行依法维权的指示要求,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群体的合法权益,助力和谐社会的建设发展!

  来自各区县(功能区)妇联、司法局分管领导,部分律师事务所、巾帼志愿服务队代表,长清区各街道、村(社区)妇联主席等20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