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承办的金顺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圆满结束发布时间:2021-08-03 浏览:

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山东金顺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顺源公司”)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一案在历经多年波折后,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的金顺源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上一次性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金顺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经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1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执行移送破产审查之申请人山东金顺源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6月25日指定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在接手案件后,管理人前后共三次召开了债权人会议,因其他原因导致均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金顺源公司面临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严峻局面。但考虑到大多数债权人要求继续重整的意见,为了挽救该公司,维护债权人利益,尊重市场化、法治化的精神,根据破产法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于2021年6月10日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公告,最终选定新的联合意向投资人出资继续重整金顺源公司。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积极同投资人协商,共同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金顺源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分五组进行表决,最终普通债权组通过率达到96.7,小额债权组、税款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出资人组出席会议债权人均全票表决通过,金顺源公司破产重整取得圆满成功,企业实现涅槃重生。
本案是通过执行不能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精准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由于金顺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债权人之间利益冲突激烈,在执行程序中很难平衡。通过充分发挥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让资源重新回归市场,有效地利用破产程序打通解决了执行难问题的“最后一公里”。管理人针对小额债权人人数众多、清偿率低、利益受损大、对立情绪严重的问题,为了公平地保护他们的利益,向法院提起申请,济南市中院决定设立小额债权组,将债权额在10万元以下的债权人设为小额债权组,有效保障了债权人间利益平衡,维护了社会秩序,充分彰显了破产制度价值和破产审判的社会责任。下一步,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地推进破产重整工作推进落实,最大程度的保障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