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4日,我所担任企业破产管理人的济南中联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槐荫区人民法院第16庭召开,会议上管理人主要向债权人报告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情况、一债会后债权核查调整情况、资产审计与评估工作等情况,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了《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等事项。
中联公司建设的加油加气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市场前景广阔,投资价值高。但在公司成立不久因资质办理、资金不足等问题的出现,导致后续项目建设无法推进,从而造成项目“烂尾”走向破产的局面。因考虑到该公司的实际情况,一债会后,管理人在法院监督支持下,积极招商引资,在企业负责人的协助下,与有意向的投资人沟通谈判,力促形成和解方案,达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但该项目在办理特许经营权资质过程中,因处于新规与旧法的衔接阶段,相关部门尚未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该资质能否成功办理存在无法预知的风险,致使投资人存在顾虑而失去投资意愿,最终企业未能通过和解实现重生。

本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将在法院的指导及债权人的监督下,依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或法院裁定认可的财产变价方案及财产分配方案,依法、公开、高效的开展工作,尽快实现资产变现及后续财产的分配,让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债权人获得高效清偿。本次会议因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时期,管理人会前提前通知债权人进行安全提示,并对会议现场进行消毒,向债权人发放了防疫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