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倾力维权 当事群众锦旗致谢发布时间:2020-04-15 浏览:
2019年4月14日,申请人邢某某特意来到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向代理律师任迎春、任伟伟表示感谢,并向两位律师送上了“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 优质服务 为民解忧”的锦旗。申请人从内心对两位律师全心全意、恪守职责为他争取最大权益的法律服务表示感谢,交谈中申请人对盈德所律师专业的律师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赞不绝口。
1992年2月9日申请人邢某某到某单位处就职,从事电工工作。单位2010年4月方给申请人邢某某缴纳养老保险,2010年11月方给申请人邢某某缴齐五险,一直未给申请人缴纳住房公积金。2016年11月24日申请人邢某某在单位工作时发生工伤经相关部门鉴定构成工伤十级。申请人邢某某自1992年入职以来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9年3月29日单位以申请人邢某某不具有低压电工证为由未组织申请人参加低压电工培训的情况下直接将申请人邢某某调岗至门卫岗位并降低工资降至1910元,申请人邢某某不同意单位降薪调岗未到新岗位报道,后单位向申请人邢某某下发调岗通知书,并先后多次下发到岗通知书及处罚通知书,但上述通知书均未及时送达申请人邢某某,在2019年5月7日单位取消申请人邢某某打卡指纹,单位经理通知申请人邢某某不用来上班,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邢某某在某单位工作长达27年,但在其与单位协商阶段,单位表示最多支付9个月的工资即26000元作为补偿,在仲裁阶段单位更是主张申请人严重违反单位制度拒绝支付任何补偿!经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最终裁决某单位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5502.6元、带薪年休假工资5001元、赔偿金194200.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7416元共计252119.8元,支持了申请人的大部分仲裁请求,维护了申请人邢某某的合法权益,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但是某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继续指派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任迎春律师、任伟伟律师代理本案。
任迎春、任伟伟两位律师接受法援中心指派后,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并向申请人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以确保申请人真正拿到赔偿款项。在征求代理人意见后积极与用人单位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并使申请人成功拿到赔偿款项。任迎春、任伟伟两位律师凭借自身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突出的专业能力以及严谨的工作态度,终使申请人的诉求得到了最大的满足,当事人对盈德律师的勤勉付出甚是感激。“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未来,盈德律所每一位律师将继续秉承着大爱的情怀、专业的精神,服务每一位当事人,捍卫社会的公平与正义。